question-icon 按揭房屋在离婚时法院会怎么判?

我和伴侣有套按揭房,现在打算离婚,但在房子归属上有分歧。我想知道法院在处理这种按揭房屋离婚分割时,是依据什么来判的,会考虑哪些因素,最终一般会怎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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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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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按揭房屋的分割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法院通常会根据不同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判决。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个人财产则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或婚后依法取得的财产,其归属仅为一方所有。而对于按揭房屋,在法律层面,它涉及到购房时间、出资情况、产权登记等多个因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下面分不同情况来详细说明法院的判决方式。如果该房屋是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例如,男方在婚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法院可能会判决房屋归男方所有,剩余贷款由男方继续偿还,但男方需要对女方就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如果房屋是婚后双方共同支付首付款并按揭贷款购买的,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上述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可能会将房屋判给一方,由该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也可能会对房屋进行拍卖,将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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