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申请书制作要点有哪些?


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而行政复议申请书则是启动行政复议程序的重要法律文书,下面为您介绍其制作要点。 首先是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人方面,如果是公民,要写清楚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要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要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请人则要明确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名称、地址。这就好比一场比赛,得先明确参赛双方是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准确的主体信息是复议程序合法进行的基础。 其次是复议请求。这是申请书的核心内容之一,要明确、具体地提出自己希望复议机关作出的决定。比如,是要求撤销具体行政行为,还是变更该行为,亦或是确认其违法等。例如,若行政机关作出了罚款的决定,您认为不合理,在复议请求中就可以明确提出撤销该罚款决定。复议请求必须合理合法,不能提出一些不切实际或没有法律依据的要求。 再者是事实和理由。这部分要详细阐述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经过,以及为什么您认为该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比如,说明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的情况,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等。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证据可以是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样才能让复议机关清楚了解事情的全貌。《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所以事实和理由部分的阐述至关重要。 另外,还要写清楚申请复议的日期。这关系到复议申请是否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根据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最后,在格式上,申请书一般要有标题、正文、结尾等部分。标题可以直接写“行政复议申请书”,结尾要写明致送的复议机关名称,并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总之,制作行政复议申请书要严谨、准确,确保能清晰表达自己的诉求和理由,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