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赔偿金额是多少?


劳动仲裁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确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不同情形下的赔偿规定。 首先,关于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例如,小李在某公司工作了3年零4个月,他的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公司应支付给他的经济补偿就是3.5×5000 = 17500元。 其次,是赔偿金。当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如果上述例子中的公司是违法解除与小李的劳动合同,那么小李可以获得的赔偿金就是17500×2 = 35000元。 另外,在劳动报酬方面,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或者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和加班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上述情形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还有,关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总之,劳动仲裁的赔偿金额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工作年限、工资水平、用人单位的违法情形等。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劳动者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以便获得合理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