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和条件分别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下面来分别介绍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和条件。 首先是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这主要是指双方对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存在分歧,比如一些灵活就业人员和单位就劳动关系性质产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例如用人单位随意变更劳动合同条款,劳动者不认可而产生的纠纷。(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像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员工对此不满引发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比如单位不按照规定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申请仲裁。(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比如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其次是劳动仲裁的申请条件。第一,申请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就是说申请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比如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第二,有明确的被申请人。要清楚知道是和哪个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劳动争议。第三,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比如申请人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要说明拖欠工资的具体金额、时间等情况。第四,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和受理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比如争议事项要在前面提到的受理范围内,并且要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般来说,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总之,了解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和条件,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正确处理劳动争议非常重要。如果遇到劳动纠纷,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符合申请劳动仲裁的要求,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