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有哪些?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现在想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但是不清楚具体的程序是怎样的。我想知道从申请到出结果整个过程都需要做什么,要准备哪些材料,经过哪些步骤,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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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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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它对于工伤职工获得合理的赔偿和保障自身权益至关重要。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 首先是申请阶段。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等。这些材料是鉴定的基础,能够帮助鉴定委员会了解职工的伤情。 接着是受理环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材料不完整,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当材料完整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及时组织鉴定。 然后进入鉴定流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专家组会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情,结合医学检查结果,依据国家制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对工伤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鉴定。 之后是作出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一般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如果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相关法律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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