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续签应该注意哪些风险防范?


在劳动合同续签过程中,确实存在不少需要防范的风险,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并给出相应建议。 首先是续签时间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用人单位必须在原劳动合同到期前,及时与劳动者协商续签事宜,并在期满前完成续签手续。如果超过原合同到期日仍未续签,就可能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对于劳动者来说,也应该主动关注合同到期时间,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续签问题,维护自身权益。 其次,要注意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如果忽视这些规定,不与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则要清楚自己是否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积极争取自身权益。 再者,续签时的合同条款变更也需要谨慎。用人单位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可能会对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条款进行变更。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同意擅自变更合同条款,劳动者有权拒绝,并要求按照原合同履行。劳动者在面对合同条款变更时,要仔细审查,确保变更后的条款符合自己的意愿和利益。 另外,对于一些特殊岗位的续签,还需要注意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条款。如果原合同中有这些条款,续签时要明确其效力是否延续,以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是否有变化。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最后,在续签过程中,双方都应当保留好相关的证据。例如,续签合同的通知、协商过程的记录、签订的书面合同等。这些证据在发生纠纷时,可以作为维护自己权益的有力依据。总之,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续签时都要谨慎对待,了解相关法律规定,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