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限有哪些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劳动合同期限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类型。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比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一年、三年或者五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没有续签意向,劳动合同就自然终止。这种合同明确规定了合同的起始和终止日期,为双方提供了相对明确的预期。《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合法形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并不意味着合同没有终止的可能,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同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例如,建筑企业与劳动者约定完成某栋建筑物的建造工作,当工作完成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不同类型的劳动合同期限在保障劳动者权益和满足用人单位用工需求方面都有着各自的作用。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根据自身情况和职业规划,谨慎选择适合自己的合同期限,并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