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合同的预告解除权是怎样的?

我跟公司签了劳动合同,现在想提前解除合同。不太清楚劳动合同的预告解除权是怎么回事,比如需要提前多久通知,通知之后会有什么法律后果,在什么情况下我有这个权利,公司又在什么情况下有这个权利等,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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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告解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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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预告解除权,通俗来讲,就是在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时候,一方提前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的权利。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一定条件下结束劳动关系的一种方式。 对于劳动者的预告解除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只要劳动者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合法地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小李在一家公司工作,他想换个工作环境,那么他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交书面的离职申请,三十天后他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小李还在试用期,那他提前三天通知公司就行。这一规定保障了劳动者的择业自由,让劳动者在有更好的职业选择时能够顺利离开当前的工作岗位。 而用人单位的预告解除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例如,小张因为生病请了很长时间的病假,医疗期满后,他没办法再从事原来的工作,公司给他安排了其他合适的工作,他还是不能胜任,这种情况下,公司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小张或者多支付他一个月工资,就可以和他解除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行使预告解除权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形和程序来。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同时,劳动者在行使预告解除权时,也要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避免给用人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总之,劳动合同的预告解除权是为了平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利益,保障双方在一定条件下能够合理地结束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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