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中工资支付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劳动合同法中,工资支付是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重要部分,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相关规定。首先,工资支付的形式和周期有明确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这意味着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这里所说的“按月支付”,一般理解为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比如,公司每个月固定在15号给员工发上个月的工资,这就是符合按月支付规定的常见做法。“及时”强调工资要按照约定的时间发放,如果合同约定每月5号发工资,公司就不能无故拖延。“足额”则要求公司支付的工资不能低于合同约定的金额,也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其次,加班工资的支付也有相应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例如,小王在周末加班了一天,公司又没有安排他补休,那么公司就需要按照他日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再者,如果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劳动者还可以根据该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其加付赔偿金。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此外,劳动者也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总之,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劳动者的工资支付提供了多方面的保障。劳动者要了解这些规定,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