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分类有哪些?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和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想了解下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都有哪些分类,这样我好选择合适的机构去解决问题,不知道这些机构在处理劳动争议时有什么不同,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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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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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是指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依法负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这些机构在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分类。 首先是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这是企业内部设立的,用于调解本企业内部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该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它的设立,能让劳动争议在企业内部就有一个解决的途径,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规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它的优点是调解程序较为灵活、便捷,能够及时解决一些小的劳动争议,而且不会对企业和员工的关系造成太大的伤害。 其次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它是依法设立,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的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劳动争议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重要环节,具有准司法性质。当劳动争议无法通过企业内部调解解决时,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后是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当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时,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和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结果,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强制力。 综上所述,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侧重于企业内部的调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重要中间环节,而人民法院则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后一道防线。不同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机构来解决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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