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的调解过程是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是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纠纷的一种有效且温和的方式,它能在相对友好的氛围中化解矛盾,避免双方关系进一步恶化。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劳动争议的调解过程: 首先是申请调解。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如果双方有意通过调解来解决问题,当事人可以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这里的调解组织可以是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接着是受理调解申请。调解组织在收到调解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主要审查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是否属于本调解组织受理范围等。如果符合受理条件,调解组织会在一定时间内受理申请,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如果不符合受理条件,也会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然后进入调解阶段。调解组织会安排调解员对争议进行调解。调解员会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了解争议的事实和双方的诉求。在这个过程中,调解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双方进行说服教育,促使双方相互理解,达成和解协议。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想法,也可以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调解员会根据双方的意见和实际情况,提出调解建议。 在调解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以下几种结果。如果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调解组织会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四条规定,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如果在十五日内未能达成调解协议,那么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等其他途径来解决劳动争议。另外,如果一方当事人在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总之,劳动争议调解是一个依法进行、注重沟通协商、追求和解解决纠纷的过程。它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了一个相对便捷、低成本的解决争议的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