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童工的规定有哪些?
我想招几个员工,听说不能用童工,但不太清楚劳动法里关于童工的规定。比如童工的年龄界定是怎样的,雇佣童工会有什么后果,我很怕一不小心就违法了,想了解清楚相关规定,避免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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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法中,童工是一个重要的概念。简单来说,童工就是指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这就好比一个年龄的界限,没到这个年龄的孩子在劳动方面是受到特别保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这是一条非常明确的禁令,用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就像交通规则里的红灯停一样,一旦违反,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这一规定,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这就相当于给用人单位戴上了“紧箍咒”,提醒他们不能触碰这条红线。 同时,《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也对使用童工的行为做出了更为细致的规定和处罚措施。比如,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 另外,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如果需要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这就像是开了一个小小的“口子”,但也有严格的条件限制,目的还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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