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法中事实劳动关系对用人单位可能承担哪些风险?

我是一家公司的负责人,最近才发现公司有部分员工没签劳动合同,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我很担心这会给公司带来风险,想了解下在劳动法里,这种事实劳动关系会让用人单位承担哪些风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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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实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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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法中,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实际上存在着劳动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一种状态。以下为您详细介绍事实劳动关系可能让用人单位承担的风险: 首先,双倍工资的支付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但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从第二个月开始,用人单位就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倍的工资,最多支付十一个月。例如,员工小张每月工资5000元,用人单位自用工第二个月起就需要每月支付小张10000元工资,直到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满一年为止。 其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风险。《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意味着更高的稳定性要求。一旦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有法定理由,否则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这限制了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比如,公司经营策略调整需要裁员时,如果员工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就会面临更严格的法律限制和更高的成本。 再者,工伤赔偿风险。在事实劳动关系中,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同样需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即使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就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例如,小李在一家工厂工作,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时受伤。工厂没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工厂就需要按照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向小李支付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金等费用。 最后,面临行政处罚的风险。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可能会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如果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这不仅会给用人单位带来经济损失,还会影响用人单位的声誉。 综上所述,事实劳动关系会给用人单位带来多方面的法律风险。为了避免这些风险,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用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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