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法对于开除员工有哪些规定?

我是个小公司老板,最近有个员工工作态度特别差,业绩也不达标,我想把他开除。但我不太清楚劳动法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直接开除会不会有法律风险?我就想知道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合法开除员工,以及开除员工需要走哪些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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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对于开除员工有着详细且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旨在平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在过失性辞退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当劳动者出现以下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种情况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其次,还有非过失性辞退的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二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三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这种情况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此外,经济性裁员也属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比如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同样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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