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有关试用期的规定有哪些?
我刚找到一份新工作,公司说有试用期,但没说具体多久。我想知道劳动法里关于试用期是怎么规定的,比如试用期最长能有多久,在试用期我的权益有哪些保障,公司能不能随意辞退我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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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对于试用期有着明确且详细的规定,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 首先,关于试用期的时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其次,试用期的工资待遇。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确保了劳动者在试用期也能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 再者,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员工,必须有合法的理由,并履行相应的程序。 最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其他权益。试用期内,劳动者同样享有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为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员工的社会保障权益。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试用期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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