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终止和解除该如何认定?


劳动关系的终止和解除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认定时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形和相关法律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两者的认定方式。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劳动关系解除的认定。劳动关系解除通常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尚未届满时,双方或一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它分为协商解除和单方解除。协商解除比较好理解,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协商一致,达成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而单方解除又分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和劳动者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比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单方解除,如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接下来看看劳动关系终止的认定。劳动关系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自然失效,双方不再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实际认定中,需要仔细审查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比如,对于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审查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否合法制定、劳动者的行为是否真的达到严重违反的程度等。如果是劳动合同期满终止,需要看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期限是否届满。总之,准确认定劳动关系的终止和解除,对于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