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时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在劳动纠纷中,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的情况较为常见。下面将为您详细解释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时的举证责任,同时引用相关法律条文作为依据。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双倍工资”的概念。双倍工资是指在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正常工资之外的另一倍工资作为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当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时,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简单来说,举证责任就是需要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是合理合法的。 第一,劳动者要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这是主张双倍工资的基础。可以提供的证据有很多,例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像银行转账记录,上面会显示用人单位给您发放工资的信息)、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这些都可以作为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参考凭证。 第二,劳动者要证明用人单位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一点至关重要。通常情况下,劳动者可以提供自己手中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说明,同时结合其他证据来辅助证明。比如,如果用人单位有统一发放劳动合同的通知,但没有给自己发放,这种情况可以找同事作证。或者,在工作过程中与用人单位沟通的邮件、聊天记录等,如果其中涉及到劳动合同签订的问题,也可以作为证据。 第三,关于工资数额的举证。劳动者需要证明自己的工资标准,以便计算双倍工资的具体数额。工资条是最直接的证据,如果没有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流水明细也能反映工资发放情况。此外,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关于工资的沟通记录等,都可以作为工资数额的证明。 在实践中,虽然劳动者承担举证责任,但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例如,考勤记录、工资发放台账等通常由用人单位掌握,如果劳动者提出要求,用人单位拒绝提供,那么用人单位可能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总之,劳动者在主张双倍工资时,要积极收集相关证据,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自己的举证责任,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如果遇到困难,可以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