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加班费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加班费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工作所应获得的额外劳动报酬。在了解其计算方法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重要概念。 首先是标准工作时间,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也就是说,在这个时间范围内工作,用人单位支付的是正常工资。但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就涉及到加班费的计算了。 对于不同情况下的加班费,法律有不同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三种情形。第一种情形,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也就是在正常工作日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比如你的日工资是200元,每小时工资就是200÷8 = 25元。如果你在工作日加班了2个小时,那么这2个小时的加班费就是25×1.5×2 = 75元。 第二种情形,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休息日通常指周六和周日。假设你的日工资还是200元,在休息日加班一天,那么当天的加班费就是200×2 = 400元。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安排了补休,就可以不支付加班费。 第三种情形,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等。同样以日工资200元为例,在法定休假日加班一天,加班费就是200×3 = 600元。 在计算加班费时,工资基数的确定也很关键。一般来说,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但不包括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福利费用等。 总之,劳动者要清楚自己的权益,当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时,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