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主张未签合同二倍工资需要收集什么证据?


在劳动纠纷中,劳动者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时,证据的收集至关重要。以下为您详细介绍需要收集的证据类型。 首先是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劳动关系是主张二倍工资的基础,只有证明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才能进一步主张相关权益。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比如工资条,它能直接体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情况,是证明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之一。工作证则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身份象征,也能有力证明劳动关系。 其次是证明工作时间的证据。工作时间涉及到二倍工资的计算区间。考勤记录是最常见的证明工作时间的证据,它能反映劳动者的出勤情况。此外,加班申请单等也能证明劳动者的工作时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准确的工作时间证据对于计算二倍工资的具体金额非常关键。 再者是与工资相关的证据。工资数额是计算二倍工资的基数。除了前面提到的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也是重要的证据。银行工资流水能清晰显示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时间、金额等信息,具有较高的证明力。如果用人单位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工资发放凭证。 最后,如果有其他能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责任的证据也应收集。例如,劳动者曾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拒绝的聊天记录、邮件等。这些证据可以进一步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过错在于用人单位,从而增强劳动者主张二倍工资的合理性。 总之,劳动者在主张未签合同二倍工资时,要尽可能全面地收集各类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收集证据过程中,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如果遇到困难,也可以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