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款该由谁领取,家庭成员有份吗?


在探讨征地补偿款该由谁领取以及家庭成员是否有份这个问题时,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征地补偿款的概念。征地补偿款是国家征收集体土地时,对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因土地被征收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给予的补偿费用。它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 关于征地补偿款由谁领取的问题,一般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如果是家庭承包地被征收,征地补偿款的领取通常由农户的代表进行。在实际操作中,这个代表可能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登记的户主。但这并不意味着只有户主有领取的权利,其他家庭成员也可以在户主的授权下进行领取。 那么家庭成员是否有份呢?这要分不同的补偿项目来看。对于土地补偿费,它是对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在农村,土地通常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承包经营的,所以土地补偿费虽然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分配时,一般会考虑到该家庭的成员情况。只要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且在征地范围内有土地权益,通常都有权参与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对于安置补助费,它是为了保障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和生活来源的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而给予的补助费用。如果家庭成员属于需要安置的对象,那么就有权获得相应的安置补助费。一般来说,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则比较明确,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如果家庭成员对地上附着物或青苗有投入和所有权,那么就有权领取这部分补偿款。例如,某家庭成员在承包地上种植了果树,当土地被征收时,该家庭成员就可以获得果树的补偿款。 综上所述,征地补偿款的领取和分配需要根据不同的补偿项目和具体情况来确定。家庭成员一般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有权利参与征地补偿款的分配的。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征地补偿款的争议,家庭成员之间可以先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