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后被征用,补偿款归谁?
我家土地之前完成了确权,最近这片土地被征用了。现在家里人对于这笔补偿款的归属有分歧,有人觉得归个人,有人觉得归集体。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说,土地确权后被征用,这笔补偿款到底应该归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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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后被征用,补偿款的归属需要根据不同的补偿项目来确定。下面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土地征用补偿款包含哪些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农村土地一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土地补偿费通常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这是因为土地的所有权是集体的,被征用意味着集体失去了这块土地的所有权,所以这部分补偿是对集体的补偿。不过,集体经济组织会根据相关规定和民主决策程序,将土地补偿费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分配。 安置补助费是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如果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地上附着物比如房屋、水井等,青苗是指正在生长的农作物。这些都是个人或其他主体投入劳动和资金形成的,所以补偿自然归其所有者。例如,您在自家确权的土地上种植了果树,土地被征用时,果树上的果实以及果树本身的补偿款就归您所有。 综上所述,土地确权后被征用,土地补偿费一般归集体,安置补助费根据安置情况而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所有者。在实际操作中,具体的分配和发放还需要按照当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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