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对土地变更有哪些规定?


土地变更指的是土地的用途、权属等方面发生改变。在我国,土地变更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首先,关于土地用途变更。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例如,在一些城市周边,如果要将农用地变更为建设用地用于房地产开发等项目,就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上述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其次,土地权属变更也有明确规定。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比如,当土地通过买卖、赠与等方式进行流转时,双方需要到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只有完成登记后,新的权属才具有法律效力。不依法进行土地变更登记的,其土地权利不受法律保护。 此外,对于土地变更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法律也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如果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进行变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