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需要纳税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过程中,涉及到多种需要缴纳的税种,不同税种有着不同的计算标准。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增值税。如果转让方是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要是转让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则应按照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适用税率为9%。依据是《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相关规定。 其次是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增值额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计算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再者是企业所得税。如果转让方为企业,其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所得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按照适用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一般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转让财产收入属于收入总额范畴。 还有印花税。在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中,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立据人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施行细则规定执行的。 最后是契税。契税是由承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缴纳。契税税率一般为3%-5%,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计税依据为土地成交价格,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总之,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纳税计算标准较为复杂,不同情况适用不同的计算方式和税率。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以确保准确纳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