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征地补偿有哪些具体规定?


兰州征地补偿的具体规定涉及多个方面,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征地补偿费用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所有权的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对于兰州而言,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根据不同的区域有所差异。一般会根据土地的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兰州市会划分不同的区片综合地价,不同区片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不同。 安置补助费是为了安置因征地而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补助费用。它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农作物等的补偿。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由兰州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比如,对于房屋等建筑物,会根据其结构、面积、成新等因素进行评估补偿。青苗补偿费则按照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如果是多年生经济林木,能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此外,在征地过程中,还会涉及到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兰州市政府也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情况,适时调整征地补偿标准,以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被征地农民也有权要求征地部门公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相关信息,了解自己应得的补偿权益。如果对征地补偿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申诉和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