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拆迁评估不满该怎么投诉?
我家遇到拆迁,拆迁评估的结果我觉得很不合理,和实际情况差太多。我想投诉这个评估结果,但不知道该通过什么途径、按什么流程去做。有没有人能给我讲讲具体该怎么投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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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您对拆迁评估结果不满时,是有相应的途径来进行投诉和解决的。首先,我们要了解拆迁评估的基本概念。拆迁评估是指在拆迁公告下发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拆迁区域内的房产进行价格评估确定的行为。它对于确定被拆迁房屋的价值、保障拆迁双方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征收人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这是处理对拆迁评估结果不满的法定程序。具体来说,如果您对评估结果不满意,第一步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是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作出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会在收到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如果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会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会书面告知您。若您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那么可以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会组成专家组,对复核结果进行鉴定。专家组的鉴定意见具有权威性,如果鉴定认为评估结果有误,评估机构应当改正错误并重新出具评估报告。 此外,如果您认为评估机构或者评估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比如评估机构不具备相应资质、评估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等情况,您还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评估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一般来说,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负责对房地产评估行业进行监管,您可以通过书面材料或者电话等方式向他们反映情况,相关部门会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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