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起诉解除收养关系的程序是怎样的?


起诉解除收养关系,是指在收养关系的当事人无法就解除收养关系达成一致意见时,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律程序。以下将详细介绍其程序。 首先是确定管辖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起诉解除收养关系一般要到被收养人住所地的法院去起诉,如果被收养人有经常居住地且与住所地不一致,就到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接着是准备起诉材料。主要包括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还要阐述诉讼请求,也就是明确提出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同时要详细说明事实和理由,讲清楚为什么要解除收养关系。证据方面,要提供能证明收养关系存在的证据,像收养协议、收养登记证明等;还要提供支持解除收养关系的证据,例如双方关系恶化的相关证明、被收养人存在严重过错等方面的证据。 然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将准备好的起诉材料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法院在收到材料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立案后进入审理阶段。法院一般会先进行调解,这是因为解除收养关系涉及到人身关系和情感因素,调解有利于化解矛盾。调解达成协议的,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收养关系解除。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法院会根据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判断是否应该解除收养关系。 最后是执行判决。如果法院判决解除收养关系,那么判决生效后,收养关系即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也随之终止,例如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