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贿赂罪最新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贪污贿赂罪是一个类罪名,涵盖了多个具体的罪名,像贪污罪、受贿罪等。对于其最新的司法解释,主要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中。 首先,我们来看看贪污罪和受贿罪的定罪标准。该解释第一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特定情形之一的,也应当认定为“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这里的特定情形包括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等。 接着是量刑情节。解释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另外,对于行贿罪,该解释也有相关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特定情形之一的,也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这些特定情形包括向三人以上行贿的;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等。 同时,该解释还对一些特殊情况和情节作出了规定。例如,多次索贿的;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等,都在量刑时会予以考虑。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会综合各种因素,依据这些司法解释和相关法律条文,对贪污贿赂犯罪行为作出公正的裁判。总之,这些司法解释对于准确打击贪污贿赂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治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