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改姓名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我想给自己改个名字,不知道现在民法典对于改姓名有啥规定。我不清 楚具体的条件、流程还有限制之类的,担心改名字会遇到麻烦,所以想了解一下民法典里关于改姓名的最新规定到底是怎样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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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公民改姓名作出了相关规定。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说,公民享有姓名权。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这就意味着,公民是有权利变更自己姓名的,但前提是不能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对于未成年人更改姓名,如果是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也就是说,未成年人改名通常需要其父母或收养人代为办理相关手续。
而对于成年人更改姓名,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不过在实际操作中,成年人改姓名可能会受到一些限制。比如,有些地方要求改名的理由要合理正当,像名字存在歧义、与家族长辈重名等合理原因。
此外,虽然公民有姓名变更权,但变更姓名后可能会涉及一系列后续问题,比如身份证、银行卡、社保等信息的变更,需要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和流程逐一办理。所以,在决定改姓名 之前,最好充分考虑清楚可能带来的影响,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