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足额购买社保而补缴养老保险有哪些最新规定?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未足额购买社保补缴养老保险涉及的几个关键概念。社保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养老保险是社保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用于保障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未足额购买社保,就是指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员工的实际工资收入为基数来缴纳社保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此外,《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十六条也提到,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对于补缴养老保险的具体操作流程,一般来说,员工需要先和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补缴。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员工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举报。相关部门在调查核实后,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缴。在补缴时,用人单位不仅需要补缴欠缴的本金,还可能需要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计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出台一些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所以在处理未足额购买社保补缴养老保险问题时,还需要关注当地的相关政策规定。总之,员工维护自己的社保权益是有法律依据和保障的,遇到问题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