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最新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想了解现在的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不知道赔偿金额是怎么计算的,不同的工伤等级赔偿是不是不一样,也不清楚具体有哪些赔偿项目,希望能有人给我详细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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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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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下面从不同方面为您介绍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首先是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方面,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这也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所明确的内容。 关于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依据同样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护理费上,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这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伤残补助金方面,一级至十级伤残都有对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例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等。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相应的伤残津贴;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相关依据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七条。 工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这些规定出自《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总之,工伤赔偿标准较为复杂,涉及多个方面和不同的等级,并且各地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在具体标准上有所差异。在遇到工伤赔偿问题时,建议及时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或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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