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具体是怎样规定的?
我在查看一些法律资料 时,看到提到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但没说具体是哪部法律。我想了解一下,一般常见法律里第六十七条第一款都规定了些什么内容呢?比如《民法典》《刑法》这些,想弄清楚这里面的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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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不清楚您所说的“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具体是指哪部法律,下面为您列举一些常见法律中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这里的“自动投案”,通俗来讲就是犯罪人在犯罪之后,主动向有关机关或者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并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就是要把自己犯罪的主要事实原原本本地说出来。法律这样规定,是鼓励犯罪人主动认罪,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也有利于司法机关及时侦破案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合并就是两个或者多个法人变成一个新的法人。比如两家公司合并成一家新公司,那么原来两家公司的权利,像债权、知识产权等,以及义务,像债务、合同责任等,都由合并后的新公司来承接。这一规定保障了市场交易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让与这些法人有业务往来的其他主体的权益也能得到保障。
如果以上不是您所关注的法律条款,您可以明确具体是哪部法律,以便进一步准确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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