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是如何规定破产清算应收款计算方式的?


在企业破产清算的过程中,应收款的计算是一个重要环节,它对于准确评估企业资产、保障债权人利益有着关键作用。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法律中对于破产清算应收款计算的相关规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应收款的定义。简单来说,应收款就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它是企业的一项重要资产,但在破产清算时,需要按照特定的规则来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破产清算应收款的计算,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以真实有效的债权凭证为依据。企业的应收款必须有相应的合同、发票、送货单、对账单等书面证据来证明债权的存在和金额。只有这些凭证真实有效,才能将其纳入应收款的计算范围。例如,企业与客户签订了销售合同,合同中明确了货物的数量、价格和付款方式,并且有客户签收的送货单,这些就是证明应收款的有效凭证。 第二,考虑坏账准备。在计算应收款时,要考虑到可能存在的坏账情况。企业通常会根据历史经验和实际情况,对应收款计提一定比例的坏账准备。在破产清算时,对于那些经过合理判断无法收回的应收款,要按照坏账处理,从应收款总额中扣除。比如,某笔应收款的债务人已经破产倒闭,且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那么这笔应收款就可以确认为坏账。 第三,评估应收款的可收回金额。在破产清算过程中,需要对每一笔应收款的可收回情况进行评估。这可能涉及到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进行调查。对于那些有一定收回可能性的应收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打折计算。例如,债务人目前经营困难,但仍有部分资产可供执行,经过专业评估,预计该笔应收款可以收回50%,那么在计算时就按照50%的比例来确定可收回金额。 第四,遵循法定程序进行追收。破产管理人有责任代表企业对应收款进行追收。在追收过程中,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如向债务人发出催款通知、通过诉讼等方式主张债权。如果通过法律程序成功收回了应收款,要及时将其纳入破产财产。 总之,破产清算应收款的计算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企业和相关利益方在处理破产清算应收款问题时,应当积极配合破产管理人的工作,确保应收款的计算准确、合理,以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