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哪些法律?


在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时,涉及多部法律法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这是处理非法集资犯罪的核心法律依据。其中,非法集资行为主要涉及两个罪名,分别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规定在《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指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承诺还本付息。比如一些公司以高息回报为诱饵,吸引大量老百姓把钱投进来,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此罪。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集资诈骗罪规定在《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也就是说,犯罪分子在非法集资过程中,采用欺骗手段,并且主观上就是想把老百姓的钱据为己有。例如,编造虚假的项目,骗取投资者的资金后挥霍一空。集资诈骗罪的量刑相对更重,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次是相关的司法解释,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个解释对非法集资的概念、定罪标准、量刑情节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它明确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具体认定标准,比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四个特征要件: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同时,也对不同数额对应的量刑幅度做出了具体规定,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更具操作性的指导。 此外,还有《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这是一部专门针对非法集资的行政法规。它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角度,规定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部门等的职责,以及非法集资的监测预警、行政调查等程序。虽然它主要是从行政监管层面进行规定,但也与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办理密切相关,为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保障。总之,这些法律法规相互配合,共同构成了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法律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