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哪些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而制定的重要法律。下面为你介绍该法的一些主要法条内容。 首先是家庭保护方面。根据该法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一)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二)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三)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四)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五)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六)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七)妥善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八)依法代理未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九)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十)其他应当履行的监护职责。这就明确了家长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和保护责任。 学校保护也至关重要。该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学校作为教育机构,要为未成年人提供一个安全、尊重和有利于成长的环境。若违反此规定,学校及相关人员将承担相应责任。 社会保护方面,该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这是从社会环境层面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成长空间。 网络保护也是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新增的重要内容。该法第七十条规定,学校应当合理使用网络开展教学活动。未经学校允许,未成年学生不得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应当统一管理。学校发现未成年学生沉迷网络的,应当及时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共同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帮助其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同时,网络服务提供者也有相应义务,比如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等。 当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时,该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些规定为未成年人权益提供了全方位的保护和救济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