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关于职工年休假有哪些法律条文?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一直搞不明白年休假到底是怎么规定的。不知道自己每年能休几天年假,也不清楚公司不给年假该怎么办。想了解下关于职工年休假具体有哪些法律条文来保障我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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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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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年休假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相关的法律条文主要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等。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这就明确了年休假是职工的一项基本权利,只要符合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条件,就可以享受。 第三条规定了年休假的天数。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这里的“累计工作”,按照《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是指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如果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七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也对年休假进行了细化规定。比如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具体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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