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有关车祸赔偿的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车祸,对方负主要责任。我受了伤,车辆也有损坏。现在涉及到赔偿问题,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车祸赔偿有哪些具体规定,想知道赔偿项目、赔偿标准这些到底是怎么定的,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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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祸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车祸赔偿主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 首先,车祸赔偿一般分为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两大部分。 人身损害赔偿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医疗费的赔偿通常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则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对于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财产损害赔偿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财产损失一般包括车辆维修费用、车载物品损失等。车辆维修费用以实际发生的合理维修费用为准,通常需要有维修发票和维修清单等证据支持。 此外,在确定赔偿责任时,还需要根据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来确定各方应承担的赔偿比例。一般按照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如果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双方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如果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总之,车祸赔偿涉及众多法律规定和复杂的计算方式,在处理赔偿问题时,建议当事人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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