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害他人财产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我不小心和人起了冲突,一时冲动砸了对方的车。现在对方说要追究我故意损害财产的责任,我想知道法律对于故意损害他人财产是怎么规定的,会让我承担什么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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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害他人财产,指的是行为人出于故意的心态,通过各种手段致使他人的财产遭受损失。这是一种违法行为,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 在民事责任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也就是说,实施故意损害他人财产行为的人,需要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赔偿的金额通常按照财产在被损害时的市场价格来确定。例如,砸坏了别人价值5000元的电脑,那么就需要赔偿5000元。并且,受害人因财产被损害而产生的其他合理费用,比如为了修复财产而支付的运输费等,也应当由侵权人承担。 在行政责任方面,如果故意损害他人财产的行为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比如,只是轻微损坏了他人价值较小的财物,公安机关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治安处罚。 在刑事责任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来说,不同地区对于“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有不同的标准。例如,有些地区规定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就属于“数额较大”。 总之,故意损害他人财产不仅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当保持冷静,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解决矛盾和纠纷,避免因一时冲动而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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