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离婚家产分配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对家产分配这块不太清楚。家里有房子、存款,还有一些投资。想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这些家产该怎么分的,是平均分配还是有其他的规则,有没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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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夫妻离婚时家产分配有明确的法律法规。首先要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像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情况)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有约定从约定,男女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这种约定对双方有法律约束力。二是没有约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这些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的规定。比如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等。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可平等处理的财产。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明确属于夫妻中一方单独所有,离婚时不参与分割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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