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法条有哪些?


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涉及一系列的法条,这些法条主要集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当中。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一些常见的与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相关的法条: 首先是污染环境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所说的“违反国家规定”,就是指违反了国家对于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像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害物质”包括很多,比如工业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废渣等。 其次是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一法条主要是为了防止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入我国,避免对我国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还有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禁渔区”就是政府划定的禁止捕捞的区域,“禁渔期”是规定的禁止捕捞的时间段,“禁用的工具、方法”比如一些会对渔业资源造成严重破坏的渔网、炸鱼等方式。 此外,还有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国家重点保护的对象,它们对于生态平衡有着重要的作用,所以对涉及它们的犯罪行为打击力度较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