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医院打官司属于什么案由?
我之前去医院看病,感觉医院的治疗方式有问题,导致我的病情不仅没好转还加重了。我现在想跟医院打官司讨个说法,但不清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属于什么案由,希望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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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医院打官司时,所涉及的案由主要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和医疗服务合同纠纷这两种类型。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是指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未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注意义务,在医疗过程中发生过错,并因这种过错导致患者人身损害所形成的民事法律责任。简单来说,就是医院或者医生在给病人看病过程中,因为疏忽或者错误操作等,让病人身体受到了额外的伤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就为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在这种纠纷里,患者需要证明医院或医生存在过错,以及这种过错和自己受到的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比如,医生开错药,导致患者病情恶化,就可能构成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围绕医疗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产生的争议。当患者前往医院就诊,就与医院建立了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医院有义务按照合理的医疗规范为患者提供服务,患者则需要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如果医院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患者不按照约定支付费用等,就可能引发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在医疗服务中,虽然很多时候没有书面合同,但患者挂号就诊的行为就可以视为与医院建立了口头合同。例如,医院承诺提供某种特定的治疗服务,但最终没有提供,患者就可以以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为由起诉医院。 总之,在跟医院打官司时,要根据具体情况准确判断适用的案由,这对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如果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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