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担保数额是多少?
我最近在打一场官司,打算申请诉讼保全。但我不知道要提供多少数额的担保,心里没底。想问下在法律上,诉讼保全担保数额一般是怎么确定的,有没有具体的标准或者计算方式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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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保全担保是在诉讼过程中,为了防止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保障将来生效判决能够顺利执行,原告向法院申请对被告财产进行保全时,按照法律要求向法院提供的担保。
从法律规定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
通俗来讲,如果您请求法院保全的财产数额是100万元,那么正常情况下,您提供的担保数额不超过30万元就可以。不过,如果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那么提供的担保数额通常要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也就是说,要是您在起诉前就申请保全对方100万元的财产,那可能得提供价值100万元的担保。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如果情况特殊,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提供担保的数额。比如在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拒不追加的,法院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
同时,如果财产保全使用的是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等担保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对担保人的担保资格或者用于担保的财产进行审查。并且,申请保全人或第三人为财产保全提供财产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出具担保书。担保书应当载明担保人、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财产及其价值、担保责任承担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总之,诉讼保全担保数额不是固定不变的,会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您在申请诉讼保全时,一定要按照法院的要求准确提供相应的担保,以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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