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原则有哪些例子?
我最近在了解法律知识,对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原则很感兴趣,但不太明白实际中是怎么体现的。想知道有没有一些具体的例子,能让我更直观地理解这个原则在司法审判里是如何运用的,希望大家能帮忙解答。
展开


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原则,简单来说,就是当在刑事诉讼中,对于案件事实存在疑问、无法确凿认定的时候,应当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判决、裁定。这一原则是现代刑事司法的重要理念,其目的在于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从法律依据上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相关内容。比如,该法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这就是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原则的直接体现。 下面为你列举一些具体例子。在一个盗窃案件中,警方在犯罪现场发现了一枚指纹,经过比对与嫌疑人的指纹相符。然而,嫌疑人坚称自己案发时并不在现场,并且提供了两名证人证明他当时和他们在一起。但证人的证言存在一些矛盾之处,无法完全证明嫌疑人不在场。同时,除了指纹之外,没有其他直接证据能证明嫌疑人实施了盗窃行为。这种情况下,由于证据存在疑问,根据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原则,法院可能会作出对嫌疑人有利的判决,认定证据不足,从而宣告嫌疑人无罪。 再比如,在毒品犯罪案件中,警方查获了一批毒品,但在确定毒品数量时出现了问题。检方提供的证据中,关于毒品的称重记录存在差异,不同的称重结果导致毒品数量有较大出入。而这种数量差异对于被告人的量刑有着重要影响,数量越多刑罚越重。由于无法准确认定毒品的实际数量,按照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原则,法院会以较低的、对被告人有利的数量来进行量刑。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