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原告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诉讼保全,简单来说,就是在打官司的过程中,为了防止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保证将来生效判决能够顺利执行,原告向法院申请对被告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在申请诉讼保全时,原告通常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首先是诉讼保全申请书。这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它就像是你向法院提出申请的“说明书”。在申请书中,你要详细写明申请人(也就是你自己)和被申请人(即被告)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还要明确申请保全的具体事项,例如要保全的财产是什么,是房产、车辆,还是银行存款等;同时,要说明申请保全的事实和理由,也就是为什么你认为需要进行保全,比如你有证据证明被告可能会转移财产等。 其次是主体资格证据。这主要是用来证明你和被告的身份。对于个人来说,一般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就可以了;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就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这些材料就像是你的“身份名片”,让法院知道你是谁,以及你和被告的身份情况。 再者是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如果你委托了律师或者其他人来帮你办理诉讼保全事宜,就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明确受托人可以代表你做哪些事情。同时,还要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比如律师的执业证复印件等。 另外,财产线索证据也必不可少。你要向法院提供被告可供保全的财产线索,例如房产的具体地址、车辆的车牌号、银行账户信息等。只有提供了准确的财产线索,法院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保全。这就好比你要告诉法院财产“藏”在哪里,这样法院才能找到它们。 最后,担保材料也很关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所以,你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比如现金、房产、车辆等。担保的目的是为了防止你申请错误,给被告造成损失时能够进行赔偿。 总之,在申请诉讼保全时,原告需要准备好上述这些材料,并且要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这样才能提高申请的成功率,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