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自救行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在生活中遇到了别人侵犯我权益的情况,当时没办法及时找公权力机关解决,我就采取了一些措施来维护自己权益。事后我有点担心这么做合不合法,想了解下民事自救行为的法律依据到底是啥,这样做心里也能踏实点。
展开


民事自救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在来不及请求国家机关保护的紧急情况下,为了避免权益遭受进一步损害,而对侵权人的财产或人身采取的一种必要的合理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对民事自救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从这条法律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构成民事自救行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权益受到侵害是前提,而且这种侵害必须是现实存在的,不是自己凭空想象出来的。其次,情况要非常紧迫,来不及去请求国家机关的保护。比如,发现有人偷了自己的东西正准备逃跑,等报警让警察来处理可能东西就追不回来了。再者,采取的措施要在必要的范围内,并且是合理的。像前面提到的扣留财物,不能过度,不能把人家其他无关的财物也扣下。最后,采取措施后要马上请求有关国家机关来处理这件事。 如果满足这些条件,那么民事自救行为就是受到法律认可和保护的。不过要是采取的措施不合适,给别人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害,那实施自救行为的人就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了。所以在实施民事自救行为时,一定要谨慎,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