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有哪些法律常识?


在日常生活中,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以下为您介绍一些常见的生活法律常识。 首先是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常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在消费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了消费者多项权利。例如,消费者享有安全权,即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如果购买到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导致人身或财产损害,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进行赔偿。消费者还享有知情权,有权了解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商家有义务如实告知商品的产地、用途、性能等信息,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此外,消费者还有自主选择权,可以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 在婚姻家庭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了结婚、离婚等相关事宜。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并且达到法定婚龄,即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同时,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在邻里关系中,也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例如,相邻一方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同时,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这些只是生活中法律常识的一部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还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