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律对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是怎样规定的?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快一年了,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律对于赔偿是怎么规定的,我能拿到多少赔偿,该通过什么方式去争取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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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签合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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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劳动法律体系中,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权益的重要依据。当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法律对此有着明确的赔偿规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未签劳动合同赔偿规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说,如果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还没有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从第二个月开始,用人单位就需要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这里的双倍工资,是指在正常支付劳动者当月工资的基础上,再额外支付一倍的工资作为赔偿。但这个双倍工资的支付是有时间限制的,最长不超过十一个月。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一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最多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赔偿。 举例来说,小李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八个月,公司一直没有和他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按照法律规定,从第二个月开始,小李除了正常领取当月工资外,还可以额外获得一倍的工资赔偿,总共可以获得七个月的双倍工资赔偿。 另外,当满足一定条件时,用人单位还需要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应该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支付相应的赔偿并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申请仲裁时,劳动者需要提供能够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总之,法律对于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规定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者在工作中能够得到应有的保障。劳动者要了解自己的权益,遇到问题及时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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