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提起刑事损害赔偿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我之前因为涉嫌犯罪被拘留了一段时间,后来证明我是无辜的。我想知道我这种情况能不能提起刑事损害赔偿,提起刑事损害赔偿的法定条件具体是怎样规定的,我好对照看看自己符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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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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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损害赔偿,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因为司法机关的违法行为给当事人造成了损害,当事人可以依法要求获得赔偿。以下为你详细介绍提起刑事损害赔偿的法定条件。 首先,赔偿请求人得符合法定要求。这指的是合法权益因为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比如说,张三被错误逮捕,他的人身自由受到了限制,张三就是符合条件的赔偿请求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六条规定,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 其次,要有法定的侵权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像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都属于法定的侵权情形。 最后,请求赔偿的事项要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也就是说,损害是由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造成的,且这种损害是可以通过金钱等方式进行赔偿的。而且,赔偿请求要在法定的时效内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 总之,只有同时满足上述这些法定条件,才可以依法提起刑事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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