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肇事致人死亡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醉酒驾驶肇事致人死亡,涉及到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两个主要方面。 从刑事责任角度来看,这种行为可能会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醉酒驾驶属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当肇事致人死亡时,就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如果驾驶人在事故发生后有逃逸行为,会加重处罚。因为逃逸不仅反映出驾驶人主观上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还可能导致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所以法律对此给予更严厉的制裁。 在民事赔偿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赔偿的项目通常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丧葬费一般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