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认购书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

我前段时间和开发商签了房屋认购书,交了定金。但现在我有点不想买这个房子了,想知道房屋认购书到底有什么法律效力,我不买的话会不会承担很严重的法律后果,我需要依据认购书做些什么,不做又会怎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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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认购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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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认购书是购房者与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就房屋买卖相关事宜达成的初步协议。它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效力,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从合同性质来看,房屋认购书通常被视为预约合同。预约合同是为了将来订立本约合同而签订的合同。也就是说,签订房屋认购书的目的是约定双方在将来的某个时间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在法律效力方面,房屋认购书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对于购房者来说,认购书规定了在一定期限内与开发商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义务。如果购房者违反认购书的约定,拒绝签订正式合同,开发商有权没收购房者交付的定金。这是因为定金在认购书中起到担保作用,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对于开发商而言,同样要受认购书的约束。如果开发商违反认购书的约定,将房屋卖给他人或者提高房价等,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这也是基于定金罚则的规定。此外,如果认购书中明确了房屋的基本信息、价格、付款方式等主要条款,并且双方已经实际履行了部分义务,如购房者支付了部分房款,那么认购书可能会被认定为具有买卖合同的性质。此时,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将按照买卖合同的规定来处理。 总之,房屋认购书虽然不是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但它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应当遵守认购书的约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签订房屋认购书之前,购房者应当仔细阅读认购书的条款,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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