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证过的借条复印件和借条原件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

我有一张借条,原件不小心弄丢了,但之前对借条复印件做过公证。现在我想凭借这公证过的借条复印件去让对方还钱,可又担心它和借条原件的法律效力不一样。我想了解下,这两者在法律上到底有什么不同的效力,我能不能靠复印件要回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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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条效力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公证过的借条复印件和借条原件的法律效力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基本的法律概念。借条作为一种债权凭证,是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重要依据。原件是最初形成的原始文件,而复印件则是对原件进行复制得到的副本。 借条原件的法律效力是比较直接和明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借条原件是最直接、最原始的证据,它能够完整、真实地反映借贷双方的意思表示和交易情况。在诉讼过程中,借条原件具有较高的证明力,法官通常会优先采信。如果持有借条原件,债权人主张债权时会相对顺利,因为原件可以直观地展示借款的金额、时间、用途、还款方式等重要信息,是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关键证据。 对于公证过的借条复印件,其法律效力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经过公证的借条复印件,证明了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以及其内容的真实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这意味着,公证过的借条复印件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证明力。然而,它的证明力仍然无法与借条原件相提并论。因为复印件毕竟不是原始的证据材料,可能存在被篡改、伪造的风险。虽然经过公证可以降低这种风险,但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对方当事人对复印件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并且有合理的理由,法院可能会要求债权人进一步提供其他证据来佐证借贷关系的存在,比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在实际的借贷纠纷中,如果只有公证过的借条复印件而没有原件,债权人可能会面临一些挑战。例如,债务人可能会否认借款事实,或者声称已经还款但借条原件未收回等。此时,债权人需要通过其他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如果能够提供与借条复印件相互印证的转账凭证、双方关于借款的沟通记录等证据,那么公证过的借条复印件的证明力会得到增强,法院也更有可能采信债权人的主张。 综上所述,借条原件具有直接、完整的证明力,是证明借贷关系最有力的证据。而公证过的借条复印件虽然具有一定的证明力,但在证明力上相对较弱,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来综合判断。在处理借贷事务时,债权人应当妥善保管借条原件,以避免因原件丢失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如果确实无法提供原件,那么要尽可能收集其他相关证据,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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